不可以的。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要求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扩展资料:
二级建造师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后证书三年一审核,每次审核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者年审不通过)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2、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二级建造师必须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方可申请延续注册。
3、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可以。
根据建设部《关于新设立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认定的函》建市监函[2007]86号文,“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建造师可注册到新设立企业,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出具证明,作为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依据。企业资质批准后,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企业凭建造师注册证书领取企业资质证书。新设立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的注册建造师认定参照执行。”
新设立企业建造师注册,在注册系统中将申请数据上报,书面材料报送到省级后,由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凭回执办理资质。在取得资质.修改企业基本信息后将取得资质的证明材料及申请注册人员的书面材料重新报送到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