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心想离婚,我为了我儿子把这个婚姻坚持到现在,现在儿子20岁了,又怕离婚后会给儿子带来伤害,可是

我一心想离婚,我为了我儿子把这个婚姻坚持到现在,现在儿子20岁了,又怕离婚后会给儿子带来伤害,可是名存实亡的婚姻过在一起很痛苦,不知道怎么办!希望大家帮忙出主意

会想的孩子就不会了,因为为了他坚持了那么多年,孩子会理解,毕竟孩子成年了,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来源出处;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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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04
没感觉的婚姻坚持的本身就是痛苦,该离就离吧,最好是协议离婚,不要搞得鸡飞狗跳。孩子也大了,相信他会理解的。追问

他不和我离,因为这个家靠我撑到这里

追答

离了你会更幸福吗!

第2个回答  2015-01-04
哎,这没啥,我几岁的时候父母就一直吵闹要离婚到现在我都25了他们都还没离婚,前两年喊他们离婚两个人还闷着不说话,我父母分居差不多20年了,你儿子20也该懂事了,离婚不离婚全看你们个人对这个生活的需要,反正都这么久了不用纠结。
第3个回答  2015-01-04
真心为儿子好那就再牺牲自己几年,等儿子结婚后再离,如果现在离了对孩子找老婆结婚会有影响的!追问

就是怕影响我儿子

第4个回答  2015-01-04
1,跟你们的儿子说说,道岀你离婚的原因。2,尊重你儿子的选择,人不能自私,如果儿子的选择与你的意见不一,看能不能跟儿子协商。3,如果你真的为了你儿子好,就争取儿子的抚养权。追问

儿子大了,他说谁也不要

追答

和你爱人一起跟你们的儿子好好沟通,要有点耐心,儿子开始的时候不是很适应,时间长了相信会有所转变。还有就是你们夫妻之间至少有一方对你们的儿子拥有抚养权和监管权,20岁的年龄是叛逆的年龄,一步踏错,将悔恨终生。

追问

是的,我就是担心我儿子,我儿子脾气很火爆的,唉,怕影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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