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分析

关于受益人的案例1
李某买了保险,受益人为妻子,后离婚,后再结婚,意外死亡,那受益人是前妻还是后妻?

关于意外事故保险
李某买了意外事故保险,附加医疗意外事故保险,治疗支气管炎,做了青霉素皮试,显示成隐性,但两天后,出现青霉素延迟性过敏,治疗无效死亡。请问是否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如果可以 请给出规范答案;另外 是不是只要结论错误, 论据再对,也没分了~

第1个回答  2010-07-12
1、第一题,受益人指定的是前妻,那么应该是前妻受益,因为保险合同上写受益人时写的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不是写的“妻子”,所以如果离婚,要及时变更受益人。而且在法律上来说,保险属于受益权,受益权是大于继承权的。赔付给前妻,不会作为财产而留给现在的妻子。
2、不会赔偿,所谓“医疗事故意外”指:“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门诊、住院手术导致医疗事故”是除外责任的话,保险公司拒赔是完全合理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7-12
1、一般是后妻。因为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有冲突的时候,保险通常是以被保险人的利益和意愿为优先考虑。一般可以认为,被保险人将受益人写为妻子是希望自己的现任妻子以后的生活有所保障。
2、看保单条款对于医疗意外事故的定义。如果保单上没有定义清楚,那么按通用的看是否是医疗意外。若也没用比较公认的解释,那么做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应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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