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子女结婚后的子女户口怎么办?

如题所述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因此,养子女结婚后,可提交以上材料,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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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5
结婚与户口无关 ,不动也成 。
第2个回答  2013-11-12
中央政府明文规定:学龄儿童无户口.公安户籍机关按实事求是原则给予上户口.至于成人更是好办,你拿相关证据,证明1987年收养的女婴 是你妹妹,证据要有人证.居委等.你妹妹的孩子.须有结婚证明.生育证明才能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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