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公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有继承我遗产的权利吗

我与老公再婚十年,房子是我婚前的,但动迁后又增加了一倍的面积,房照是我名字,现在回迁后,老公要改成他的名字。
1、如果真改成他的名字,他百年后,他儿子能继承多少?
2、如果还是我的名字。我百年后,他儿子有资格继承吗?
我也有一个儿子。

有资格继承,依照国家的《继承法》,你的继子有权继承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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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3
首先按你的遗嘱,如果你死前 没有遗嘱,就按法律。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10-07-13
你立个遗嘱好了,表明是给你儿子的,本来就是这样的,父母财产可以随自己分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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