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企业的区别及关系是什么吗?

如题所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与企业的区别 三、公司的起源与发展 四、公司的特征 五、公司的分类 六、公司的责任形式 一、 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以营利为目的而依法设立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这一定义,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强调:
1.公司依法设立 所谓公司依法成立有三个含义,意思是说: ⑴ 公司成立应依据专门的法律,即公司法和其他有关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 如依本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其他法设立。比如,经营烟草制品批发的公司,要依《烟草专卖法》,取得许可证才行。 ⑵ 公司成立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质要件; ⑶ 公司成立须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
2.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所谓营利,就是获取经济上的利益。以营利为目的是公司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主要区别所在。也就是说,公司是一个营业实体: 首先,公司拥有营业财产,即人们为营利目的而通过投资、借贷、积累等方式形成的属于公司的有组织财产; 其次,公司从事营业活动,即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而运用营业财产所从事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3.公司是法人 ⑴ 公司的法人属性使公司财产与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完全区别开来,从而使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⑵ 公司有自己独立的组织机构,公司的主体身份是法人,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格;主体需要一定的人格才能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⑶ 公司的财产是公司拥有信用的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所以,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⑷ 由于公司在人格上和财产上的独立性,股东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无限责任。 ⑸公司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代为行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公司的授权代表人是由公司的董事会和董事长授权的公司职员。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行为就构成了公司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公司承受,也就是公司职员的任何职务行为均由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与企业的区别 企业是指把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结合起来的、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的、具有营利性的经济组织。这一定义的基本含义是:企业是经济组织;企业是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企业具有经营自主权;企业具有营利性。根据实践的需要,可以按照不同的属性对企业进行多种不同的划分。例如:按照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按照企业法律属性的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邮电企业、商业企业、外贸企业等。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因此公司是企业。但是企业与公司又不是同一概念,公司与企业是种属关系,凡公司均为企业,但企业未必都是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态
三、公司的起源与发展 关于公司的起源有种说法,一是古罗马起源说。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开始合伙经营,在合伙的基础上建立船夫协会等组织,是最原始的公司形式。另一种说法是,公司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这是比较通行的说法。又分为大陆起源说、海上起源说和综合起源说。 大陆起源说认为,中世纪时,陆地贸易繁荣地中海沿岸的个体业主经营的商业在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巨大的家产,往往由继承人经营。有几个继承人,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又不愿意分家,随后发展为无限公司。 公司的形成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从14、15世纪地中海沿岸一些城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到16世纪西欧封建制度迅速解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统治地位的确立,都需要庞大的资本积累。16世纪,国际贸易的重心逐步由地中海移至大西洋,使英格兰成为国际贸易中心。之后,西欧国家的资产阶级在争夺政治、经济权力的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重商主义政策和对外殖民扩张政策。在这一背景下,出于残民扩张、对外贸易、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目的,英国、荷兰、法国等国出现了一批政府特许建立的以股份集资经营为主的贸易公司企业。这些公司企业分为两类: 一是合组公司,即公司没有共同资本,入伙各方虽加入组织但经营各自的资本、承担各自的贸易风险,而对公司只承担遵守公司规约的义务; 二是合股公司,即以共同资本进行贸易,出资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和分担经营风险。合股公司可以募集巨额资金,能够分散经营风险,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在英、美等国政府特准股份公司建立的同时,德、法等国的家族营业团体逐步向无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方向发展,并逐步取得法律的认可。此后,公司企业的形式逐步在欧美被法律认可。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公司企业产权关系明晰、组织结构合理、管理科学,它已成为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四、公司的特征 1.公司是独立于其成员的法律实体。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从而能够成为一个法律上的实体,并与其成员的人格相互独立。这是公司最重要的特征,也正是这一特征决定了公司具有独立于其成员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独立于其成员(股东)的财产,具有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也正是由于法人具有独立于其成员的法律人格,才使得作为公司成员的股东得以享受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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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22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 .
  1、公司与独资企业 独资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独资企业与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而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它形成与股东的出资。在股东出资之后,股东便不再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而由公司享有对该出资的所有权。 独资企业由独资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主应当以其个人的全部财产而不是仅以其投资与该企业的财产对债务负责,而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2、公司与合伙 合伙是指两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包括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两种。合伙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的财产却并不是由股东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对财产享有所有权。在责任的承担上,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须以各自所有的财产对其应分担的债务负责。而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成立的基础不同。公司以章程为基础而成立,而企业是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而成立的,当然,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是典型的资合关系,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点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责任制度的存在,资合的色彩更重。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就是靠人合关系成立的,具体说就是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基础来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间依附性关系比较强,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较高。
  3、主体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它能够以自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的财产不够偿还债务时,还要靠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4、承担责任的责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5、规模大小不同。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因为它靠人的信用基础来成立,其规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别是胆肠册段夭灯差犬倡华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会很大,股东也人数众多。当然,也会有些合伙企业的规模会比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业的规模都小于公司。
  6、出资方式不同。企业的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而公司的股东却不行。
  7、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设立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而设立公司却有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区别和联系: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等等,而企业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包括公司,还包括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比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等,狭义的企业只指后者。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第2个回答  2022-07-23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如下:
1、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
3、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公司的。
企业是一个组织,而公司是其中的一种组织形式。总之公司一定是法人,企业不一定是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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