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北京某三甲医院工作的合同护士,自从《护士条例》出台后,医院给我们的待遇不升反降,以前还能拿到的年终奖,今年不到正式工的43%,所有补贴也没有合同工的,和医院反应多次,未果。我想请问一下,我想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