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关系r和s,则r∩s等价于( )

如题所述

有关系r和s,r∩s的运算等价于R-(R-S)。

假设R与S相交,R-S就等于档罩R中减去了RS相交的部分(相交部分即R∩S),前面加负号,又回到RS相交的部分,设为T(T=-(R-S));T与R相加,即为与T与R相交,就得相交部分R∩S。

集合在数学领域具有无可比拟的特殊重要性。集合论的基础是由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在19世纪70年代奠定的,经过一大批卓越的科学家半个世纪的努力,到20世纪20年代已确立了其在现代数学理论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现代数学各个分支的几乎所有成果都构筑在严格的集合理论上。

交集: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或B∩A),读作“A交B”(或“B交A”),即A∩B={x|x∈A,且x∈B},和并集相反。

集合的性质

1、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这个性质主要用于判断一个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

2、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如写成{1,1,2},等同于{1,2}。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3、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4、纯粹性:所谓集合的纯粹性,用个例子来表示。集合A={x|x<2},集合A中所有的元素都要符合x<2,这就是集合纯粹性。

5、完备性:仍用上面的例子,所有符合x<2的数都在集合A中,这就是集合完备性。完备性与纯粹性是遥相呼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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