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文写作规范,对于文中数字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文中“12家单位”应写成“十二家单位”
B. 文中序号“一、”“二、”应写成“(一)”“(二)”
C. “附件”中的“(1)”“(2)”应该写成“1.”“2.”
D. 成文日期应该写成“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答案】:C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
1. ××××××”),C项正确。公文中,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A项错误,排除。在公文中,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
1.”“(1)”标注,B项错误,排除。《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D项错误,排除。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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