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学校寝室有规定不让在寝室充电,昨天夜晚偷偷在寝室充电。 结果管理员直接拿钥匙开我寝室的门,把我寝室同学的充电器和我的照相机收走了。 而且今天去要,她不肯给我.她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我应该如何寻求法律保护?如果她损坏了我的东西,她是不是应该赔偿? 管理员收东西的时候把我的照相机摔到地上了,她又不还我,所以我还不知道她是不是把我东西弄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