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姐姐生孩子,死在手术台上,原因是缺氧导致窒息死亡连同小孩一起死了,如果当时医院有采取措施顺转剖腹产,一定不会死,那时候的人遇到这种医疗事故不懂得去维权,就这样让我姐姐和孩子冤死,想请教有关懂法律的人士,如果现在追究医院的责任可以吗?我姐姐枉死,医院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急啊,求各位好心人帮忙解答
多长时间
时限是??
不好办
距离现在已经十四年了
求证很难
谢谢
只有一种方法
什么方法呢
谢谢你😭😭
请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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