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内容是什么

如题所述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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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7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内容: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刑法内容为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扩展资料:

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是以刑法适用的情况为标准的划分。

普通刑法是指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刑法,原则上无论对何人、何事(犯罪)、在何时、何地均可适用,如刑法典。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别人、特别事(犯罪)或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适用的刑法。如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两层含义:

(1)指称两个独立的法律文件的关系,如刑法典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指称同一法律文件内两个规范之间的关系,如刑法264条规定的普通盗窃罪和第127条规定的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280条规定的盗窃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确切说他们应当是刑法的普通条款和特别条款关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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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内容: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实际上规定的是坦白制度及其处罚原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1-18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4个回答  2014-01-18
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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