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如题所述

恢复执行申请书的基本格式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性别_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所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_______,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已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

(若为单位加写法定代理人:                    )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县人民法院(19___)_____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1份。

2、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若为单位,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

扩展资料:

申请执行书又称“执行申请书”。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事由,提出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执行申请。

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强制执行申请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1

恢复执行申请书的基本格式如下:

1、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2、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3、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

4、申请理由:写清楚判决内容;

5、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6、最后落款: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名称)/年 月 日 。

扩展资料:

1、申请执行书又称“执行申请书”。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强制执行的书面申请。

2、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和事由,提出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执行申请。

3、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

4、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请执行书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7

恢复执行申请书的基本格式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性别_____民族___出生年月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住所地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

申请事项:请求恢复执行贵院(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申请执行人_____与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一案,经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________偿付申请执行人_______,案件受理费________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已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签名,单位盖章)

(若为单位加写法定代理人:                    )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1、______县人民法院(19___)_____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1份。

2、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若为单位,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参考资料来源: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基本格式、例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恢复执行申请书的基本格式

申请执行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XXX与被申请执行人XXX一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XXXX)XXX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XXX偿付申请执行人XXX,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履行判决义务(已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你院强制执行。

此致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写作要求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最好按照法律规定的几种执行措施,提出具体请求,以供人民法院考虑。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列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细,具体到门号。最好注明邮编及通讯方式。

4.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填写要准确。 

参考资料:强制执行申请书_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2

下面是一份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样本:

申请人李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号。
被申请人张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房。
被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区房。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作出的(2008)X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贵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08)X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现因申请人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XX市XX区XXXXX路XXXX号X房产(房屋产权证号“XXXXXX字第X号“)可供法院强制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第三条 中止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四条 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和解,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第五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或者由执行人员将变更后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七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情形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有关机构申请提存;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给付金钱的,债务人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提存。

第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第九条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

第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恢复执行或者不予恢复执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 恢复执行后,对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执行法院受理后,可以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第十五条 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执行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执行和解协议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后,申请执行人可以据此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以执行和解协议无效或者应予撤销为由提起诉讼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第十七条 恢复执行后,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部分应当依法扣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扣除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第十九条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施行前本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