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下来后没及时到税务局报道会有什么后果

我们的税务登记证下来后15日内没到税务局专管员那里报道会产生什么后果。急急急!

罚款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扩展资料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如果纳税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对公账户报告给税局,是有可能会受到处罚的。但如果只是没有签约,一般不会处罚的,毕竟签约事宜是由税局通知才办理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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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办理税务登记的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逾期后果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个回答  2008-12-29
税务登记证下来后只要按时申报,没有其他后果。
第3个回答  2008-12-30
没有硬性规定要去报到
第4个回答  2008-12-29
没什么后果,不过还是要往尽快去,税务局的人可能会问原因的,解释一下就行了,不要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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