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性不能思维一件事物并不能证明这件事物不存在。理性还不能领悟所有的存在事实,理性的思想还无法记载所有的形象和形式。
2.无论社会自然,绝没有无因之果。在某个时刻,事物必然从无到有。朽坏的事物不会无始,有始的事物不会自由。有机物与无机物,生命体与非生命体,都有高度的复杂性与逻辑性。非肉眼可以细察,非数字仪器可以计量。这些事物不会自然,偶然,盲目的产生。像产品一样,每做一个都要经过人头脑的思考,才能使它们产生出来。何况我们人本身,何况整个宏伟的宇宙,必然也要经过造物主的发明与创造,才能活生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3.无秩序本身不会成为有秩序:原有的事物一定会保持原貌,必须有一位转换者或影响者给它新的布局,废除原来的状况,才会改变先前的状况。
4.所有的事物在生存的过程中必须依赖一位必然存在的本体。这一本体能影响其他的事物,而不受外物的影响成为必然的存在。
5.规律不是使用或遵守规律的物体自带的.自然法则与世界规律是治理者的表现明证,所以宇宙运动是稳定和谐的。如:行星轨道,四季变化.生态平衡,新陈代谢,万有引力等等。
6.一个集团必定有领导者,管理者.宇宙世界的管理者是神。
7.一个事物之所以运动,是受外力的作用。那么这“外力”也必然要有“再外力”推动它或给它能量,才能使其活动。以此往上类推,就会得知:一定存在一个动力源,这个动力源就是宇宙万物的源动力--神。神的行动不具备动因。
8.成功者一定是付出者,但付出者不一定是成功者。说明人的命运没有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有注定的成分。成功=注定+自身因素(付出),注定的力量来自神。
9.完美概念:人类都具有对于完美实体的概念,由此可见,这个完美实体的本身必然存在。如果没有所谓的完美实体,人类也不会具有完美实体的概念。因为人类本身是不完美的,所以完美的概念不可能来自于人类自己。
本人信仰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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