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奶奶今年78岁,居住在农村,有7个子女,5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五儿子是村长,四儿子是公司的领导,老儿子是电业的职工,二儿子和三儿子都是农民,不过都工作和养老保险,两个女儿一个是村里的小学老师,一个在农村做小买卖,每次五儿子和四儿子拿的赡养费最多,其他三个儿子平均拿,两个女儿不出赡养费,可是现在3儿子不想出赡养费,女儿说让她抚养老人每个人每年要交2400元的雇佣钱,1000元的生活费,400元的药钱,如果老人有病住院钱另算,请问合理吗?
请问:
1、 老人告到法院,会撤销五儿子,和四儿子的职务吗?(他们愿意拿赡养费)
2、 农村基本赡养老人的费用是多少?城市基本赡养老人的费用是多少?
3、 女儿有义务赡养老人吗?
我问的是女儿单方面这么定合理吗?如果不出这些钱女儿不赡养。。 (而且是在农村,)
参考资料: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fvfg/shflhshsw/200709/200709000017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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