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帮忙解答我的疑问,股东与董事长之间的关系!急

我是一家制造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去年年底,董事长找我谈话,她说:09年公司经济形式不好,我平时没什么业务,让我年后放假。之后,她又找了其他几位股东也让他们放假。放假的股东占非常大得一部分。留下的是她的心腹。

请问,董事长有权利这样做吗?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公司里有几打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大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例如决定公司增减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机构,作为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不直接对公司具体事务进行管理。您是公司的股东,其身份是不会被任何人轻易剥夺,作为股东的权利也是依法享受的。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出来,作为股东的代表来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部门。
您既是股东,又在公司担任某项具体工作,其股东身法无法放弃也不会被剥夺,但作为公司员工的身份是可以因公司具体状况儿被改变的,董事长应该是可以做这个决定的。
如果您对董事长管理公司的行为或者决定感到不满,可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是持有该公司股票达10%以上的股东可以拥有该项权利。

即使被放假,您股东的分红权和决策权等也无法被剥夺,希望您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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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2
股东不就是分钱给决策的吗
放假的股东多于50%没?多了你们就可以否决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5
目前你的身份具有双重性
1.你是股东
2.你是经营管理人员
作为股东你具有选举和罢免董事长的权利但是你作为管理人员董事长有权行使经营权对你进行聘任和解聘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02
当然没有了,关键看你们分别是什么职务啊,哪有股东放假的道理,你们的董事长笑死人了。她想独吞企业吧?
第4个回答  2009-02-02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长为公司的股东打工而已,他可解除你在公司的行政职务,但你只要有足够股份就OK了(可重新选出自己中意的董事长)。
具体的只是怎么走股东会程序的问题了,最重要的两条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百分之十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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