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了,没钱住院,派出所受理了,可是对方不拿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1、被人打伤后,伤人者不给付医疗费的,可以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派出所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派出所在打人事件中,只负责处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民事赔偿问题,派出所可以在遵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但没有必须调解或者调解成功的责任。无法调解成功的,受害人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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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被人打伤了住院没钱看病的可以要求打人者承担医疗费,这本来就是打人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一部分。如果对方拒绝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
法律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如果把人打伤了,也不考虑实际造成的伤害程度是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都是其中不可免除的责任,不能逃避责任。如果要求的赔偿数额在合理范围之内,建议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向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如能在判决前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法庭在量刑上会对被告人考虑酌情从轻处理。被害人及其家属在被打伤后可以马上向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求赔偿,此时犯罪嫌疑人方首先应要求对方出具有关伤势情况的材料,如病例、伤势鉴定、伤残鉴定等,然后根据上述材料向律师咨询对方要求赔偿的数额是否合理。可以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个回答  2014-10-21
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10-21
看你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则只能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第4个回答  2014-10-21
伤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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