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了身份证要注销吗?
我不告诉公安部门 他们也不会上门来找你吧?!
我奶奶死了到现在7 8 年了也没见公安上门来
我奶奶是土葬的
我不上缴我奶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我留着做纪念可以吧?! 我都上缴了我有什么好处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知人死了身份证需要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解析如下:
1、公民去世以后,身份证是需要注销的。
2、公民去世以后,其家属应该及时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政部门申请注销户口以及相关身份证证件的,公民死亡以后身份证是不可以继续使用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下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4、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扩展资料
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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