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下,是指放下错误的认识见解,也就是放下错误的执。错误的执着,或者说妄执,有这样一些:对于欲望的追求,从眼耳鼻舌身体意念各根源寻找快乐、迷惑,叫欲取;对某些观念和想法的固执,叫见取;对于错误的出发点、没有意义的行为约束产生的知见上的迷惑,叫禁戒取;执著一个四大五蕴所构成的假相而不能领会到“我”只不过是一个假相的事实,产生种种对“自我意识”“自我价值”的追求、种种对自我利益的固执、前途的忧虑,叫我取。其实这些妄想执着都来自于对“我”的欲望和认识的固执己见,佛法认为,人的一切烦恼都来自于欲望的错误执着。
2、放下不是放弃,因此在舍弃错误的执着之外,精进应该还是需要的。比如对于思想的进步、佛法的修行、道德的完善等等,都需要我们刻苦、认真、有信心和恒心。因此放下欲望的约束执著,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把该做的事做好,而且做事只是做事,不为达到什么得到什么,只为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义务,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只做应该做的事,这才是简单而实际的觉者生活。
所以,放下错误的执着与认真生活、认真做事,是没有什么必然冲突的,有冲突的时候,实际是我们在执着于自我的种种利益和欲望上,导致与他人、与社会、与正常的本性产生矛盾。
追问正确的追求也是欲望对吧?
追答想,是正常的,但掺杂个人的执着就上升成自我的欲望了。通常来说,欲求,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欲想,就有了些“我见”的执着,而到了欲望,就有些贬义了,也就是指过度了。
所以佛法并不是说放弃一切想,而是说把各种思维把控在正确的方向及范围内,不做妄想、妄执。不过我们很多时候做事都是存在一定的私心,也就是前文所说的种种从“我”这个角度而来的欲望,这个欲,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影响是好的正常的,有的则是针对他人针对社会的一种冲突的,未必都需要打破,但也未必都需要保留和维持。
所以说佛法的最终目的就是放下种种私我、小我的欲想,而做到无我见、无我欲的状态,真正做到平静安详去做事是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