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

中国农村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30年以来,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为何现在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症结何在?你认为怎样才能根本解决这一难题?
谈谈你的想法,800字小论文。

一、如何看待文革后期经济的“崩溃”?

从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生产队18户农民签订全国第一份包干到户合同起,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为主的责任制迅速在中国得以推广。1987年,全国有1.8亿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八。

  是什么原因促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迅速推广呢?

  现在一般认为,文革后期中国农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农民的收入极低,生活改善不大,广大农民主观上要求改变生活状况,农村的经济现状要求出现一种新的生产经营体制。

  文革时期,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确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首先,是大串连、“停产闹革命”、武斗、造反、打砸抢等政治动乱冲击和破坏生产建设,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物质损失。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现象主要在66年到69年间比较严重,进入全面整顿之后,这方面的损失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其次,是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没有在应有发展速度下取得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速度和“文革”之前的14年(1953年至1966年)和之后的6年(1977年至1982年)平均速度相比,是比较缓慢的。社会总产值年增长率6.8%分别低于前者的8.2%和后者的8.9%,国民收入年增长率4.9%分别低于前者的6.2%和后者的7.5%。

再次,是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十年中,国民经济总量虽然有增加,但是生产管理制度的破坏也使经济效益降低,消耗增大,浪费严重。

  但是问题是,以上是否是农村经济不景气的全部原因?并且,经济不景气是否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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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8
概述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政策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无论这种体制的推行者们的主观愿望是多么的良好,客观上,这种体制在实施中是只分不统,逐步瓦解了农村的集体经济,使广大的中国农村重新回到了小农经济的状态。

小农经济的特点包括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在生产流通交换各领域都以劳动者个体为主,这正是目前我国农村最为普遍的状况。这种经济是不可避免的要走向灭亡的。1894年,法国社会党在南特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一个土地纲领,这个纲领受到了恩格斯的批评①。这个纲领的绪论中,第一句话就是:“鉴于按照党的总纲的确切涵义,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时才能自由。”这个观点与改革初期大力宣传包田到户的观点极为相像,恩格斯的评价是:“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城市中的手工业已经破产,而在像伦敦那样的大城市中甚至已经全然绝迹,起二代之的是大工业、血汗制度以及靠破产维持生活的可怜生意人。靠自力耕种为生的小农既非牢靠的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他自己以及他的房屋、他的院子、他的少量土地,都属于高利贷者,他的生存比无产者的生存更无保障。……即使依法保证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农具、牲畜等等不得抵作押金,你们也仍旧无法将他从走投无路的处境中解脱出来,因为它为了暂时延缓毁灭的日期,必须‘自愿地’将自己的牲畜,将他本人连肉体带灵魂一并出卖给高利贷者。……”②这里引用这一段似乎过于危言耸听,毕竟时间和地点都有了变化,情况也有很多的不同,但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农村经济发展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是深刻的,当前的许多农村问题,都与这种小农经济路线有密切的关系。

农民有双重身份,一是劳动者,一是小私有者。把田地承包到个人,无形中突出了农民的小私有者的身份,势必损害集体经济。的确,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积极性对于农村经济的改善的作用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下文将通过小岗村的事例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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