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厂拖欠工人工资的有关法律法规

现任的厂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手了一个负债100多万的工厂,从4月份没钱投了开始欠了工人工资一直到七月份就停止了生产。厂长说有一批货款14万左右在七月底会到帐,他说再想办法找一点把工人工资给发了让工人放心。因为工人工资有17万多。工人都了解情况都信任和同情他所以在之前没有停工。
离付款的日子没多少天的时候听别人说那批货款已被法院冻结,原因是有个供应商把现在的厂长给告了,是之前的厂长欠他们的钱。现在我们工人也只有把现在的厂长告了才有可能拿到这笔钱的。厂长也很赞同和支持。我们的材料和别人的材料都到了同一个法院了,一开始法院说谁先告的这笔货款付给谁,最后又说平分,就是说那个供货商一半工人工次一半,以前听别人说过工人的工资是首要的,和那个供货商的亲戚是别的法院院长有关系吗?这笔货款怎样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希望能得到众多网友和专家的帮助,如有相关的文件当依据更好。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拖欠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举报,且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劳动部门理应责令企业限期支付,过期不付的应支付50%至100%的经济赔偿,另外员工解除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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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像这种情况,你们没想过咨询下劳动人士方面的律师吗?他们对这些劳动纠纷是很专业的,如果本地没有律所,可以直接去法律平台 律伴上面咨询相关律师,都会及时回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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