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盲勿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
第三章【收养的效力】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决定不与生父母恢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生父母离婚后,子女若是对其中一方自主进行赡养,是否被认定自动恢复与生父母法律上的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也必须要赡养另一方?
谢谢回答,已采纳。
收养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权利义务关系消除】这八个字明白什么意思吗?
错!子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的关系与义务即刻消失。而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之后并不会自动恢复与生父母的关系与义务,而是自己决定选择是否恢复。我的问题是,成年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之后,决定不恢复与生父母的关系与义务,且并未使用生父母的物质资源,生父母离婚后,自主对其中一方进行赡养照顾,是否代表着自动恢复关系义务且必须要对另一方进行赡养?
追答在中国……中国的法律唯一不支持的,就是直系血亲断绝关系的,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不论你被谁收养,或者被收养几次……血缘关系是断不了的……血缘关系断不了,你和亲生父母的关系和义务终生断不了的,根本不存在恢复关系和义务一说。
自己去找律师,或者中国宪法,好好看看,问问吧。
法盲真丢人!自己找律师问吧!还记得你的问题么?
你和养父母关系解除……亲生父母离异…………你和亲生父母血缘关系不断,你和亲生父母的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就能无视么?…………自己想吧。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问律师照样这么说!无法保障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合法义务关系,就仗着仅有的血缘就可以否定无视养父母辛苦养大的所有付出?法律条文都给你贴出来了看不懂中文?收养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看到没?【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八字看清楚!
追答你是学法律的,还是你是律师?这么简单的因果关系,都弄不明白,弄不清楚么?没明白,你想说什么,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还记得你提的问题么?收养关系延续期,遵照收养法规……不遵守收养法的,依法处置!律师说的无法保障……是因为你没有证据……所以才无法保障收养双方的各自权益和利益,有证据才能依法判决的!
收养关系延续期内,与亲生父母的亲属关系消除,但是权利和义务是因血缘关系……永不解除的。
法规没错,弄明白因果关系,要想权益,就拿证据说话,法院才能依法判决,维护各方利益。
你好,因为法律条文中并未对我所提出的问题有明确规定,所以我才来提问。那请问你可以告诉我,生父母作为合法夫妻时和离异后的区别,对恢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任何影响吗?若生父母是合法夫妻,但子女只愿与其中一方恢复关系,不与另一方恢复关系也是可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