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打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如题所述

还手不属于正当防卫,你们这是打架斗殴行为,不存在正当防卫。 你的还手最多因为对方打你让你恼怒而采取的报复性质的的攻击,你的行为不存在主观的防御性,在你可以选择躲避、引起他人注意终止对方打人行为、或者口头质问、或者报警的的情况下,你的还击不存在保护性和紧迫性。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当对方是以打死你为目的、或者拿了刀枪之类具有杀伤力致命性武器时、或者你一味逃跑只为躲避其攻击并且到了躲无可躲呼救无果的时候的反击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意义是人在保护正义的东西时产生伤害的结果可以免罪免责,而不是让人用正当防卫做理由去伤害别人,一切以正当防卫为理由去攻击别人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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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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