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和认知是互为因果的,以辩证的观点看来,认证是“辩”,实践是“证”两者不可分离,是为辩证。
但问题在于,无论是辩是证,其最初目的都是为其后的实践提供指引,用题主的例子可以这样理解:你想知道杯子装多少水(认知),所以去试验(实践),但是你为什么想要知道杯子能装多少水呢?这是为了方便你以后装水的时候不会出错(实践)。所以,你的最初目的还是为了实践,后来的认知和为了这个认知而进行的次级实践,都是为了原本的实践而进行的,只是,有些认知不是一次实践可以证明的,有些实践也需要反复的认知来论证,在互证的过程中,往往混肴了最初目的,期间更诞生了先鸡先蛋这个怪物。
个人建议题主还是不要纠结于这种问题了,类似的什么知行之辩,什么
唯物唯心之辩,其实都是连篇的废话和无休止的扯皮,请记住:在人类没有成为纯粹意识生物之前,一切认知都是为了存在的物质而服务,一切认知都是为了让存在的物质得以更好的存在而服务,一切认知的兴盛、消亡和变迁都是为了让存在的物质得以更好的存在而服务,违反这一定理,此认知即为
诡辩。
我觉得题主其实可能已经认可了实践是目的,但是还有疑惑。只要除去这个疑惑,关于为什么实践是目的题主完全有能力自己想清楚。
那么,题主的疑惑在哪里了?
或者说,题主发出了疑惑,所以问题在哪里呢?
问题就在于,题主关于实践与认识目的性的表达。
表达是这样的,“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为什么会产生疑惑,因为这句话里有两个动作:实践和认识。
而这两个动作都需要主体来实现。
而这句表述,偏偏省略了主体。
那么这样考虑,如果主体是个人,那么这句话就没有任何意义。而只有将主体限定为人类整体,才是有意义的。怎么说?
因为个人的行为与目的的不可预测性,是不可能有稳定的表达的。
我个人测量一杯水的目的,可能只是因为好玩,也可能以为新买的尺子,也可能想看看直径这么大的杯子可以装多高,也可能是为了下次装水有个定数。情况很多。
然而,一般地,从整个人类的意义来讲,你去测量一个东西的尺度,当然不是为了玩耍,或者为了验证人类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