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在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时期是如何改革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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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洋务运动时期的教育改革

(一)创办新式学堂

洋务教育是洋务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适应帝国主义的需要,又符合清朝统治者的利益。一八六二年,清政府在北京开设京师同文馆。这是一所洋务学堂。以后,洋务学堂不断开设。在洋务运动中遍设的洋务学堂,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方言学堂,也就是外国语学堂。第二类是军事学堂,第三类是技术学堂。后两类亦可合称军事技术学堂。

对同文馆评述:

京师同文馆是我国最早的官办新式学校。同文馆创立之初,是专修外国语学校,学生都是从满族亲贵中选取的十三、四岁的少年。初创时有英文馆,后增加法文馆和俄文馆。

同文馆的课程,外语居于首位,以后课程有所增加,同文馆的教育,特别重视对学生封建道德习惯的培养,在学校管理上,受外国列强控制。学校经费由海关拨款,而海关则由海关税务司英国人赫德掌管,管理学校的大权也逐步落入外国人手中。

同文馆的性质:

同文馆既有封建性,又有殖民性,是清朝政府和外国资本主义在教育上相互结合的产物,同文馆和它以后出现的一批洋务学堂,是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教育的开端。它不仅具有了新的办学形式,而且在外国学校演进为综合性学校以后,增设了一系列自然科学课程,科学教育正式列入中国教育制度之中,教育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二)留学教育

洋务派除办学以外,还开了我国公费留学生的先声。他们曾派不少留学生到英国、法国、美国、日本等国学习军事、技术和自然科学。留学活中,最著名的是容闳率一百二十名幼童留学美国。

洋务教育的影响:

洋务教育具有深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色彩,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的开端,它是在不改变封建教育的根基的基础上,增添些西方新教育的因素,其成效是可怜的。但从中国教育的演进来考察,洋务教育,办了中国第一批新式学校;“西学”如数学、天文、物理、化学等被正式列入教学内容;培养了一批近代第一批新式知识分子等。洋务运动教育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地位也是不能忽视的。

二、戊戌变法时期的教育改革

(一)废除八股,改革科举制度,光绪帝谕自下科为始,乡会试用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进士、举人、秀才的考试,原来的八股文一律改为策论。在规定的考试之外,还开设考试经世致用的学问,——经济特科(法律、财政、外交、物理学)以选拔新政人才。

(二)在北京设立京师太学堂,

(三)筹办高等、中等、初等各级学堂和各种专门学堂。

(四)派人出国游学。

(五)建立译书局和编译学堂,编译学堂外国教科书及其他书籍。

意义:从这些改革措施可以看出,有关教育制度的改革,是富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对封建主义的传统教育进行了重大冲击,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资产阶级维新派发展本主义的愿望,他们教育主张得到了某一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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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2
科举制度的废除大致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改革科举内容。光绪十三年(1887年),清政府根据御史陈秀莹的奏请,将算学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于每届乡会试时酌量录取算学人才。这是科举改革的先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政府采纳贵州学政严修的建议,开设经济特科,乡试皆试策论。初场试专门题,次场试时务题,三场仍试四书文,中举者称经济举人。“百日维新”期间,在改良派人士的推动下,清帝毅然下诏废除八股试帖小楷取士制度,凡乡会试和生童岁科一律改试策论,并停罢武科。�

第二,递减科举中额。庚子事变以后,清政府的一般官僚和封疆大臣纷纷请求分年递减科举取士名额。1904年,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在《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中建议:“以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暂行试办。”(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108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科举取士名额的减少,学堂名额的增加,进一步削弱了科举制度。�

第三,停止科举。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两湖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湖南巡抚端方等联名奏请立停科举,兴办学校。他们认为:“科举不停,学校不广,士心既莫能坚定,民智复无由大开,求其进化日新也难矣。故欲补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他们吁请清廷“宸衷独断,雷厉风行,立沛纶音,停罢科举”,以“广学育才,化民成俗,内定国势,外服强邻,转危为安”(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111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

迫于大势所趋,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下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著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113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至此,从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年)始,延续了1 300年的科学制度,终告废除。�

2. 新学制的确立�

清末在兴办新式学校以前,仍沿用传统学校制度,中央设国子监、宗学、旗学、觉罗学、算学馆及俄罗斯学馆等;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及书院。此外,还有一些近似私塾的义学、社学。清末私学相当发达,遍布全国各地,有家馆、私塾几种类型。由于清统治者重视科举取士,无论哪种学校,都不过是科举考试的预备场所,有其名而无其实。清末的封建旧学校空疏腐化,成为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

1901年9月,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要求“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行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776页。)。随后又连降数谕,笃志兴学。其标志就是《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1902年8月),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钦定学堂章程》。此章程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等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这是清末第一个比较完备的学校系统,也是中国近代最早法定的学制体系。光绪二十八年是壬寅年,所以这个学制又称“壬寅学制”。“壬寅学制”虽然正式公布,但没有实施。�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1903年12月),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重新拟定一个《奏定学堂章程》。这个章程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校管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是一个比较完整、经法令正式公布在全国实行的学校体系。光绪二十九年是癸卯年,所以这个学制也称“癸卯学制”。�

癸卯学制纵的方面分三段七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设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5年;第三阶段为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儿童从7岁入小学堂,到通儒院毕业,共计26年。横的方面除直系各学堂外,另有师范教育及实业教育两个系统。�

(二) 各级各类学校系统�

1. 直系学堂�

蒙养院。《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蒙养院的教育宗旨是:“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智,使之远于浇薄之恶习,习于善良之轨范。”(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388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62。)蒙养院招收3-7岁儿童,每日授课不超过4学时;教育内容以“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喜好之事物”为限度;教育方式采用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蒙养院附设在各府、厅、州、县以及大城镇的育婴堂和敬节堂。由于缺乏保教人员,蒙养院很少。清末南阳县潦河坡、董营等处办有幼儿园,入园儿童多为遗弃孤儿和痴呆儿童,以抚养治病为主,较少教育。�

初等、高等小学堂。《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凡国民七岁以上者入焉,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朱有�NFDBF�:《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174页。)教授科目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8门。每周授课不得超过30学时,其中读经讲经课每学年每周12学时,占全部课时的40%;读经讲经的内容不外《孝经》、《论语》、《大学》、《中庸》、《孟子》、《礼记》等,5年毕业。小学堂办学形式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学校编制有单级、多级、半日三类。《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毕业者入高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体气为宗旨;以童年皆知作人之正理,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朱有�瓛:《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二辑,上册,189页。),4年毕业。所授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9门。每周授课36学时。修身以《四书》为教材,经学讲授《诗经》、《书经》、《易经》、《仪礼》等。此外,高等小学堂还加授手工、农业、商业等随意科。
第2个回答  2009-01-02
洋务运动中国家选派幼童出国留学,像詹天佑就是;戊戌变法时设立京师大学堂,(就是现在的北大),废除八股,改试策论。
第3个回答  2009-01-02
洋务运动阶段主要是公派留洋,去学习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戊戌变法时成立京师大学堂,引人西方教育体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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