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不给开未就业证明

如题所述

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局一般是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
未就业证明是由放档案的地方开的,而不管户籍之类的。比如档案在学校,那就要学校给开;在人才交流中心,那就人才交流中心开.
二、去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先到村(社区)开,然后到乡镇(街道办),然后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未就业证明》程序:
1、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
2、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调查核实;
3、社区居委会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出具《未就业证明》。
扩展资料
审核标准有哪些: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除享受国家一般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重点就业扶助、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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