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少年被打死案最后怎么判决的

如题所述

参与动手的20多名保安全部判了刑,剩余的,没有动手,前去撑场面的保安,也多数赔了钱。
事件缘由:
2011年10月,30多名身穿制服的保安手持狼牙棒当街殴打一名17岁的少年,残忍将少年活活打死,医生到场之后都被这一幕给吓得够呛。
因为少年的脸上已经模糊,奄奄一息,这些保安打完人后,只是冷冰冰地留下了一句话“我们打错人了!”
这个可怜的17岁少年,至死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保安要将自己打死,自己也没有惹到他们啊!
事情回溯到2011年10月
被打死的这名少年,名叫符国俊,1993年生于云南昆明市,他从小就乖巧懂事,虽然不爱读书,但毕业之后,也没有在家玩耍。
而是找了一份满足衣食的工作,平日里勤勤恳恳的工作,也不去惹谁。
2011年10月,符国俊和表弟参加完同学生日聚会之后,因为没有吃饱,所以两人又来到一家小吃店,点了两碗米线吃。
本来吃完之后,两人就可以回家了,结果下一秒就遭遇了不幸。
两人吃的正香的时候,一下子小吃店的门就被重重的打开了,一伙穿着制服的人冲进来,这些制服都是附近保安的工作服,他们手持狼牙棒。
不分青红皂白,狠狠地朝符国俊砸去,没几下,就将他打倒在地。
表弟见表哥被打,立刻往外面跑,想寻求帮助,结果被其中一个保安发现,一把将他抓住,连着一块儿打。
打了有五六分钟,这群保安才停手,其中一个保安扒拉了一下符国俊的脸,冰冷冷地说了一句:“我们打错人了”
然后就匆匆离去了,最后符国俊的爸爸背着儿子送到医院之后。
医生一检查伤口,也被惊住了,符国俊此时已经奄奄一息,头颅流着鲜血,有一些碎骨都看得清清楚楚。
而且更加致命的是身体里面的内伤,已经非常严重了。
因为伤的实在太重了,医院已经全力抢救,但还是没能把符国俊抢救回来,一个17岁的少年,就这样无辜的离开了人世,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伙人要打死自己。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保安手持凶器打人呢?
符国俊被打之后,他的家里人立马就报警了,因为性质太过恶劣,而且这群保安也经常在附近活动,所以没多久。
警方就将全部涉案人员抓捕到案,根据案件调查。
这些保安全部都是由街道办代招的,这些保安是用来代管城管的工作,街道办为了更加好管理街道。
所以选择的人员,都是些混社会的,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他们经常和当地居民起冲突,这起事情,就是他们要报复一个品行极其恶劣的摊贩。
这些保安以为,这个摊贩现在餐馆里面吃饭,准备好了之后,于是几十人冲进去就打,最后发现打错了。
就发生了符国俊被打死的这一幕。
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最后参与动手的20多名保安全部判了刑,剩余的,没有动手,前去撑场面的保安,也多数赔了钱。
街道办事处赔偿了受害人家属87万元的赔偿,涉案人员带头人被判无期徒刑,其他涉案人,有被判一年的,三年的,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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