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到外地交吗?

如题所述

可以转到外地交。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如果换了工作,社保也可以选择不转,也可以在退休前合并转来。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一、当你离职时,没有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当地社保局就把你的社保账户封存起来了,最后都会积累一起计算。缴费凭证建议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

二、养老金领取地不是在户籍所在地就是在养老保险累计缴满10年的工作地。因此,我们是可以“人为”的选择养老金领取地,换工作的时候要想好自己以后要在哪个城市领养老金,然后换工作的时候可以选择把社保关系留在某一个城市,继续在理想中的养老金领取地交社保。

三、社保关系转移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只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受才可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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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在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到外地交。

转移流程为: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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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06
你好。
  可以的。转移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希望可以帮到你,更多可以参考的资料可查看:http://www.hbrl.cn/
第3个回答  2015-06-15
可以的。在上海公司办理离职后,人事把你的社保转出封存。
你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证明,在拿到外地就可以啦
第4个回答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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