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二、分类
备案主要可以分为:一是经营性备案,二是非经营性备案。
“非经营性备案”相对较多,“经营性备案”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
就现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
扩展资料
一、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前提条件为:
1、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2、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3、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二、备案工作的要求
1、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要求
应建立本单位的备案业务规范,备案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备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备案人员业务能力实行年度考核,将日常备案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业务明示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应向网站主办者明示开办网站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网站备案流程、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清单及网站备案有关注意事项。
3、业务合同内容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应在与网站主办者签订业务合同中,明文要求: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案
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实践中有很多种备案,具体内容各有所不同;
1。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2。《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5。中国能效标识备案。
6。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项目实行属地备案制。
7。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备案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后进行。
8。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9。CCC标志备案。
10。司法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11。海关备案手册就是你公司将来用来做退税的时候的海关留底资料。
12。国家商务部规定只有通过商务部备案的企业的才是正规合法的特许连锁加盟企业,企业得符合商务部规定的条件和具备一定的实力才能在国家商务部备案,达不到条件和实力不够的企业国家商务部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