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只交社保不发工资,工资表怎么做?

如题所述

举例说明:

假如员工社保为200元

    公司缴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养老等社保明细 5000(公司承担)
    其他应收款 —社保    5000(个人承担
    贷:银行存款 — 10000

    扣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发工资   3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社保    4800(个人承担)
    银行存款        295200

    收到非本公司员工社保200元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200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200
    下设其他应收明细,收到非本公司员工社保时冲减其他应收就行了。

挂靠公司:挂靠公司是指依附于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一般理解为单位或个人利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资质,以挂靠方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挂靠方缴纳一定费用的行为。

社保挂靠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通过挂靠参保,不仅一些重病人群、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从而损害了广大参保者的合法权益,危害社保基金的安全;也导致出现了异地工作、深圳参保现象,养老基金后期支付压力大。一些挂靠公司还利用挂靠人员不懂社保政策,抬高每月应缴的社保费用,除了赚取挂靠费外,还赚取每月挂靠人员缴交的社保费用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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