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有案底,不能从事需要严格政审的工作,比如军校、警校、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单位和岗位,基本上都是不能参与的。但是你说的情况,完全与此无关:第一,你打架斗殴进派出所,那个不叫案底;第二,你家里的兄弟姐妹,根本不是什么直系亲属,而是你的旁系亲属,除非有重大影响,否则政审对旁系亲属根本就不屑一顾。
旁系亲属除非对报考的考生有重大影响,否则在政审方面,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
哥哥也好,姐姐也好,同父异母也好,同母异父也好,都不过是区区的旁系亲属而已,政审不看旁系亲属。
跟户口在不在一起也没有关系。除非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旁系亲属对报考人有“重大影响”。
比如父母早逝,哥哥自幼把弟弟抚养长大。这种情况算“重大影响”,但是一般也不会轻易认定。
只要不是要求非常高的单位和岗位,甚至通常不会看“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
下面详细说明。
第一,政审基本不看旁系亲属。政审一是看报考者自身,二是看直系亲属。基本上是不看旁系亲属的。无论拟制亲属还是自然亲属,政审对旁系亲属根本不屑一顾!
第二,只有一种情况,政审看旁系亲属,就是规章制度里的一个兜底条款“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比如说,这个人父母早早离开了,由他一个旁系亲属,不管是哥哥姐姐,还是叔叔阿姨的,反正就是这个旁系亲属把他抚养长大,跟他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才能算“重大影响”。
所以,只要你说的家里兄弟姐妹,不是被有案底的亲戚(按你说的情况,就是你自己)抚养长大的,那么就只是区区旁系亲属,绝大部分招考招聘的政审,都是看都不看一眼的旁系亲属的。——在这方面,亲生兄弟姐妹,与什么表兄弟、堂兄弟一样,“一表表出三千里,一堂堂出五百年”,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可能有人会说什么在一个户口本,这也在政审工作中,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都是外行人的臆测。很多人以为在同一个户口本就怎么样,其实不是的,并不重要。至少在政审工作中,亲属在不在根本不重要。只要是直系亲属,素未谋面也有影响;旁系亲属,天天在一起,政审也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