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需受害者个人去报案吗?

如题所述

需要去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虽然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但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还没有全部掌握,其涉案数额的大小,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也很重要。

不去登记的,需要返还涉案款项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在侦查过程中,警方也需要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众多参与人的协助,需要分别谈话做询问笔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扩展资料:

案例:

南昌一女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元被批捕

人民网南昌5月4日电从2013年年初到去年10月份,南昌女子胡某以高额利息引诱他人,非法吸收100余名不特定对象的5000余万元。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胡某批准逮捕。  

2013年年初,胡某找到自己的朋友李某,称自己要在南昌开一家4S店,需要一笔钱,希望李某帮忙,并承诺高额利息,利息可按日结算,为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

觉得有利润可赚,再加上自己平时和胡某有生意上的往来,感觉李某做事还是比较靠谱的,李某就同意借钱。刚开始,胡某都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利息付给李某,这让李某觉得当初借钱是明智的选择。  

没过几个月,胡某又找到李某,称自己要在上海收购不良资产,希望李某这次能借更多的钱,并给出比上次更高的利息条件。

尝到甜头的李某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可自己一下子又拿不出那么多钱,李某就开始找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向他们借钱,希望这些亲朋好友也能赚到钱。从2013年到2014年李某共将自己和亲戚朋友的2076万元借给胡某。  

直到去年9月底,李某和朋友都能正常收到胡某的还款,但到了去年10月份,一直都很守时的胡某却没有还钱。一开始,李某和朋友觉得可能是一次还款延迟,可在李某向胡某多次催促后,胡某不但没有按规定还款,还以各种理由推脱。

被逼无奈的李某只好选择报警。而到李某报警时,胡某有1980万的本金没有还李某和他的朋友。  

经警方调查,2013年到2014年10月期间,胡某不但向李某借钱,同时还以房产、信贷等生意以高额利息向赵某等人借款,加上向李某借的2000万余元,胡某共借款5160余万元。

据胡某交代,前期借的钱用作投资,但因对方经营不善导致近2000万元的投资没有收回,后期借的钱都用作还款和支付高额利息。截至目前:胡某欠李某等人本金4900万元无法归还。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市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识,避免上当受骗。另外,建议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以确保收益的稳定和投资的安全。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刑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参考资料:人民网-南昌一女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000余万元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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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4

需要去公安机关进行登记。

虽然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但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还没有全部掌握,其涉案数额的大小,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也很重要。

另外,不去登记的,需要返还涉案款项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

在侦查过程中,警方也需要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众多参与人的协助,需要分别谈话做询问笔录。

法条链接《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其他规定

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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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5-31

需要去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虽然公安机关已经刑事立案,但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还没有全部掌握,其涉案数额的大小,对最终的定罪量刑也很重要。另外,不去登记的,需要返还涉案款项时,也就被排除在外了。在侦查过程中,警方也需要得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众多参与人的协助,需要分别谈话做询问笔录。


法条链接《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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