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我是一名快递员,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给赔偿怎么办?

  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快递公司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公司拒不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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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3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如果您与快递公司(以下称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您在上班期间因为履行工作职务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确定为工伤,您可以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劳动鉴定结论,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赔偿。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等,如果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还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根据的第2点建议进行维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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