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应具备的能力特性

如题所述

综合电子信息系统担负多种作战使命,应具备的能力特性是:

1、互联互通互操作性。各种信息系统(直到单兵系统)之间互联互通互操作是各种规模战争联合作战最基本的条件。必须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相应的互联互通互操作标准。

2、信息共享和共享态势一致理解能力。决策者、战斗员和作战支持人员都能在保密和授权下,及时准确地获取所需要的作战信息和能一致理解的作战态势,以支持自同步联合作战能力。

3、夺取信息优势和决策优势的能力。信息系统应保证决策者、战斗员和作战支持人员在夺取信息优势条件下能快速作出正确决策。

4、信息资源共用。国家统一建设全军共用信息基础设施,包括通信基础设施、传感器基础设施、计算机基础设施(含处理和存储等)、信息分发管理及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5、端对端能力。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的端对端指提供规定能力的所有必需部分。全军共用信息基础设施的端对端指其所有提供规定的访问、处理、存储、传输、分发、管理和服务的必需部分;业务网络的端对端包括业务用户到业务用户;传输网的端对端包括设备到设备等。

6、信息系统和武器系统的综合能力。信息系统和武器系统的综合集成是更大的一体化,促进传感器─指控─射手一体化发展,以提高杀伤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为目标进行信息系统和武器系统的一体化设计。

7、较高的顽存性和鲁棒性。未来战争的高强度精确打击、电子进攻、信息进攻和连续施压作战是对信息系统顽存性和鲁棒性极大的挑战。要求信息系统快速机动,重要设施可进地下、冗余、可重组、小型化、分散化、即插即用等。系统设计需采用栅格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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