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人有一事相求。
我是南宁人`因为在广西工学院上大学/所以我的户口就迁到了柳州工学院/。。2006年。。。`我应征入伍。。。
现在我退伍回来了。。
柳州这边发了退伍优待安置证给我。。`
我打电话给南宁安置办说我是在南宁安置还是柳州安置。。。`
南宁那边的答复是说我应该是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就是南宁///`
但是现在问题是//////
我是想要了安置办给的2万元的自主就业金后再继续回工学院读书的。。`
但是南宁安置办那边说我如果选择读书的话。。。
我的2万块钱就得不到。。`但是可以供我读完大学。。`
如果我选择那2万块的话就要学校给他出具我的退学证明。`
这样我的学业就没有了。。``
但是我认为那2万块钱是我为祖国贡献2年国家对我们的照顾应得的“报酬” ```
这与我的学业是不挂钩的`。。。
如果这样的话。。当初为了当兵而现在却面临2种选择。。`
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问问。。。
象我这样的情况`读了书就得不到那2万块钱```国家有这样的规定吗`。`?
头疼啊``。。。。
真的是鱼和熊掌吗`?
参考资料:http://www.hainu.edu.cn/zy_wuzhuangbu/asp_hainu_show.asp?id=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