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男朋友欠我的钱,我应该追回吗?

其实我们也没正式恋爱,因为种种原因最后彼此不联系!
可是我们在交往过程中,我主动借给他三千块钱,因为当时希望和他在一起,我没打算让他还给我,但他说会慢慢还给我。后来我们分开了,他没提还钱这事!目前我需要用钱,也感觉自己被骗,我该让他还吗?

他是个好人,你是个富婆,我说就不要他还了吧!

实际情况是这样吗?一定不是。

你那么有钱的话3000元没有感觉的话,都不会来问这个问题。我估计你怎么也得干上至少一个礼拜的活才能挣到这些钱。
他要是好人的话,分手了,还欠着别人的钱早就第一时间来还了,不马上还,至少都在第一时间提出还钱的事,且承诺什么时候有钱就会来还。

因此,你一定要告诉他,你们既然没有可能了,他借你钱的事还是要了了清楚的,他如果说还不起或不想还的话,就要想办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老实说我看不起花女人钱或骗女人钱的男人的,如果他是那样的人,不用对他客气的,必要的时候就翻脸。如果他拿着你的钱去泡妞就更是可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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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6
直接给的钱肯定要还的呀,一般男女分手赠送的贵重物品都会归还,除非是撕破脸了,。。。你可以提出,直接叫他还!
第2个回答  2009-01-06
应该要的,不过下次别把金钱和感情挂钩了。
第3个回答  2009-01-06
要是少了就不要了 3千元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应该要的 再说他是个男人 不要也应该还啊
第4个回答  2009-01-06
你只要一次,看他怎样办

不还的话,说明你分手是对的。然后呢?他真的还了,后果我不知道,总感觉可能有啥不寻常滴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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