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合同现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如何维权?

我是四月份进的公司,签了试用期合同,约定三个月,一个月后公司给我提前转正,到2020年1月,公司突然以公司整顿为由,将我辞退,未经本人同意,给我打了一个月补偿款说结束了,社保也刚刚才补缴上,我自己的部分从补偿款中扣除,没有跟我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我该如何跟公司维权,请在线的大神支招,过几天我要和公司去讲了,先谢过了

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时间内,企业有权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辞职走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已经为你交了社保,而且补偿你一个月工资,所以,你没有理由找公司了,如果公司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去当地社保局登记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尽快找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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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2
你找公司谈判要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2-02
正常补偿过了啊,这还维什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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