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有3个月没在一起了,我才30岁,我现在看见他就烦

我好像很缺男人

感情磨合的过程,并且是最激烈的一个阶段,这个过程里面甜可以很甜,苦也会非常苦。

不知道你们的感情处于什么阶段,如果是刚在一起才几个月,无论你的恋爱观与婚姻观多开放,我都不建议你们同居。

此时的你们的感情可能没有能力去经历这个阶段,你们以为同居,是让两个人有更多的时间处在一起,有更多的时间去甜蜜。然而真正的同居,只不过是把所有的缺点都暴露在对方面前,所有的生活习惯经历一个融合的阶段。

刚开始恋情的你们,看见对方的眼神都是亮的,每天出门约会会花很多时间打扮自己,对方在你心中的形象并没有多真实,这个时候,你觉得对方哪里都好。真没有必要让同居加速感情的进程,享受当下的热恋期就好。热恋期选择同居,可能会击碎你心里所有的期待。

如果你们感情已经很稳定了,两个人想通过同居,让两个人的关系更进一步,这无可厚非。此时彼此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作出的决定,不再是被一股爱意冲昏了头脑。你可能觉得对方就是你想要的那个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早点参与对方的生活。无论是什么目的,你应该都是综合考虑作出的决定。

我和男友在一起五个月后选择了同居,当时并未想太多,只想每天和对方在一起。

从最初的炒菜放多少辣椒都会吵架,现在他可以陪我吃特辣,我也可以陪他吃微辣。
但是,今天我才发现我接受不了同居这个做法,我的观念并没有跟上我的行为。我会认为自己做错了事情,所以时常内心感到煎熬。

同居让我越来越爱他,但是我的思想负担也越来越重。

如果你想和男朋友同居,你自己要想明白。

你能承担得了同居的风险吗?这是你自己想要的吗?

如果没有疑问,那就想做什么就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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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0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男女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结婚的条件是: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才可以登记领证结婚,这是结婚的合法年龄,男女年龄下线就无法登记领证结婚,两人在一起就是非法同居,上线年龄不限,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七十、八十岁只要是单身都可以登记结婚。
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以前的婚姻法:男女未登记领证同居,家中置办了酒席,生儿育女就算得上事实婚姻,婚姻也受婚姻法保护"。二月一日之后婚姻法进行了修改,废除了事实婚姻一词,如果男女没登记领证同居,不是事实婚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男女离婚的条件是:"男女分居两年以上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出现这种现象男女都可以选择离婚。有人说:"夫妻长期分居没有感情是否可以自动离婚"?我认为不可以,我国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如果夫妻两人生活在一起,有一方死亡,或失踪你报案公安部门介入确认其人下落不明,这种婚姻可以称自动离婚,你孤单一人不通过离婚就可以和异性结婚。
目前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协议离婚。两人感情破裂后双方愿意离婚。可写一份离婚协议书,甲方乙方,就房屋财产子女抚养归属权写成协议一式两份,按印盖章带着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当天就可以离婚。二、起诉离婚。写好起诉状(又叫民事诉状)具状人民法院。起诉状由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四部份组成。谁先起诉就是原告,另一方是被告。一、写明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二、被告姓名性别年龄等也必须写详细。三、诉讼请求。你离婚诉讼的目的是什么?请求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的想法也要写上,这有利于法院在判决时作出明智的选择。四、事实与理由,这是离婚的重点部份,什么时候登记结婚?两人分居时间感情破裂经过,如果男女发现对方出轨要提供证据,如有一方受到家庭暴力伤害,也要出具医院证明。起诉状四部份写好后,写上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具状人姓名年月日和诉讼费交人民法院,等待法院通知,双方按时到庭审理判决。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希望你们化干戈为玉钵能重归于好,如果半年(六个月)不能破镜重圆,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判决你们离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20
说的有点自相矛盾:既然觉得很缺男人,但是看到自己的老公就烦,我觉得不是缺男人,而是缺你老公以外的男人。男人和女人都一样,都喜欢喜新厌旧,但是家庭是需要经营的,不是时间久了两相厌。
第3个回答  2019-10-20
我们应该懂得,无论是什么人,也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各自有各自的想法,有自己的个性。
从这个方面出发,既然是婚姻里的两口子,也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要求对方,只能是努力去做好自己,尽量多多地关爱对方,只有这样,时间一长,对方也就自然而然地呵护于你,关爱于你了。
第4个回答  2019-10-20
这是综合征,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两个人要经常在一起,不在一起也要晚上经常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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