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保安叫我辞职的时候。财务扣了我1500元的违约金。签的合同是半年的。这合不合法?

法律 司法。劳动法。

如果你当初签的劳动合同里的违约责任条款中注明,你违约需扣除1500元的违约金,而你现在又违约了的话,那么财务部这样做是合理的。如果你并没违约,公司就不能这样做,你可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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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7
那你有没有违约呢?你有没有做够半年呢?如果够了半年,单位扣了你违约金,就是他违反劳动法。你可以拿着合同去劳动局告他。但是如果你没有做够半年,而且劳动合同里也说明了这一点,到时候要扣你就是按照合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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