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交通事故医院的看病票据全丢了,还能赔偿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6
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一般需要原件。如果发票遗失,可以由所就诊的医院在医疗费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印章,经法院查明未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报支医疗费,则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医疗发票指的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也称为“医疗收费票据”。医疗收费票据可以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卫生、社保、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之一,也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有效凭证。医疗发票包括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一般应设置为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和记账联,各联次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确定具体联次。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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