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3-13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车补应属职工福利费范畴。就看发放表是否明确列明与账务处理规范准确了。比仿每月发给每个职工3700元,只列“工资”且账务处理也只有“工资”项目,那么超出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前应减除费用200元就要依率计缴个人所得税。若划分成工资3500元和车补200元,在账务处理亦分成“工资薪酬”和“职工福利费”两个项目,就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第2个回答 2016-03-08
车辆补贴也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符合个人所得税纳税调整范围,因此发放给员工个人的车辆补贴应当计入个税计税基数,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6-03-11
如果已发票报销的形式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发票必须开公司名称且属于公司资产的车牌号才可以。如果开私人名称或私人车牌号的,税务机关仍然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第4个回答 2016-03-10
这种情况可以合理避税,采取费用报销方式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工资发放就要缴纳个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