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

如题所述

八步区教育局的常设机构里没有招生办,该局办公室电话是:0774-5210080。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关于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规;拟订八步区教育、科技创新工作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教育、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指导检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

科技创新工作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统筹协调教育、科技创新工作综合改革指导中小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工作;承担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教师、科技人才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工作;承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资格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录用、调配、交流、岗位设置、职务评审、工资管理、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科技人才管理办法和培训规划,实施科技人员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考核程序任免学校领导;开展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支教走教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和配合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四)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建立国内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国内外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八步工作的外国专家。

(五)负责对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含民办教育)及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校外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校信息化、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工作。

指导管理教育基本建设的工作;组织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八步区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开展综合性和专项性的督导检查;指导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评估认定和质量监测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科技经费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科技基本建设的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的财会工作,负责教育、科技经费的预算结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检查教育、科技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教育、科技经费投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科技资源配置。

(七)指导学校组织开展德育、安全、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民族教育和团队、青少年科技教育教学等工作,指导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推动校园建设;组织学生体育专项比赛、艺术展演活动;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査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十)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上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

(十一)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二)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三)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十四)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

(十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办公会及局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草拟局的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文稿,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文秘、信息、信访、保密、文书档案、机关保卫、后勤及局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信息网的管理,加强科技宣传、信息交流、收集科技资料;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局党组抓好教育、科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

监督检查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调查处理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和局党组、派驻纪检组交办的揭发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

受理八步区教育党工委所辖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教育和科学技术政风行风建设,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学校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工资、干部档案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教师表彰奖励、教师岗位设置、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和支教工作。组织学校校长参加有关培训,协调组织和指导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学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审批、离退休、退职及遗属安置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

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制订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和全区中小学生、师资、办学条件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

负责审批、管理和监督民办教育工作,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成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

(五)财会股

负责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订本单位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具体负责本系统教育、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的领导及会计人员进行经济政策、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基础知识培训;对本单位、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实行教育内部审计。

把日常的会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本单位法人代表及业务主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教育、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教育、科技资源配置。

(六)计划与成果管理股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科研机构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上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区科技重大专项布局建议,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

提出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建议;承担人才分类管理中相关科技人才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七)科普与技术市场股

贯彻落实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政策。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科技安全,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贯彻实施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建设。

(八)项目办

负责制订地方教育附加费使用草案,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基础建设计划草案,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保险、索赔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图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和教育教学仪器装备等采购工作。

上报有关办学条件的数据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校舍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区校舍建设中、长期规划、校园规划;协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学校工程建设的立项、设计、报建、招标投标、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督、验收、档案资料管理等。

(九)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和维稳、全区中小学校综治、安全(包括食品安全)工作以及机关保卫工作,制定维稳、综治、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检查和考核;组织本系统法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校园综合逃生、演练等活动。

负责安全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协调学校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接送车整治工作以及创建“平安校园”有关工作;做好维稳、综治与安全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收集整理维稳、综治与安全工作方面的台账资料等;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管理办公室

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措施;统筹规划、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学生军训等工作;负责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学科(音乐、美术)的教学研究工作及课程的开设情况。

组织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学校群众性体育艺术活动的开展,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负责管理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

负责拟定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师的培训规划,指导做好音体美教师及学校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体育、艺术教学经验和管理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课外和校外艺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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