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给予行政处罚,谅解书就没用了,派出所还会执行拘留。
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谅解书就没有用了,早干什么去了?!能达成谅解,当初就应该积极协商,达成治安调解。当初达成调解,赔点钱就过去了,也没有什么行政处罚记录;当时不达成调解协议,现在公安机关已经决定行政处罚了,你档案里面永远留下行政处罚记录,这时候想起来什么谅解书还什么用!?现在那个什么谅解书,已经跟厕所里的卫生纸没区别了,还不如一张卫生纸——因为太硬了。
实在不行,你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除非你有相当的把握,不然还不如老老实实地进拘留所接受处罚,你复议能改得了几天?你确确实实打架斗殴,只是拘留几天的差别。如果要申请行政复议,一定要请律师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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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