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在本县买了一套小区房,物业费也交了,住了没半年房子的外门坏了,找物业 物业说他们也没办法修好 让我自己掏钱修,找开发商 他们说合同上保修是一年(从交钥匙算起)他们也不给修,但是08年买的房子可是装修好一直没住,直到10年才入住,住了还不到半年就坏了,物业应该给修吗?开发商难道就不管不问了吗?我应该向哪个单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