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

如题所述

《商标法》有相关明确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 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5-21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2个回答  2021-03-04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
1、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主要是因为这类标志违反了我国的民族政策,不利于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处。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如果某一标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作出了超出其自身情况的描述,比如使用”极//品“、”第//一“、”超//值“词汇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使用在商品上,那么往往会使公众对其作出不真实的判断,误导公众。同时,这种宣传对于生产同样或同类商品的商家并不公平。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用作商标。这一项是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凡是标志中包含了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道德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商标构成要素;或者可能是消费者对商品数量、质量、价格、型号等特征及来源产生误导的构成要素,都可以归入这一项。
4一般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此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地名使用在商品上,可能会导致消费者认为该商品产自该地区,而实际上该商品并非来自该地区,此时,使用地名做商标就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二是即使某一商品确实来自某一地区,但来自该地区的商品都可以使用地名做商标,客观上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商品来源,失去了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一般情况此类地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5、误导性使用地理标志的,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有效。
自行办理有困难的话也可以向相关有经验的代理机构像阿里云等这些平台咨询或者委托其办理都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