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人地盖了房子二十多年了,现在拆了地要不要还给人家?

如题所述

当然要还给别人了,因为虽然盖房二十多年,但是地是属于别人家的。你只能是这块地的使用者,并不是拥有者。所以说既然房子拆了,那么地的使用权责任是归属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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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7
这种情况你在别人的土地上盖了房子,20多年现在拆迁了,你只能说是你对这个房子拥有拥有权,拆迁以后,可能会问房屋的整体价值给你进行赔偿,但是土地并不是你的。
所以说在你得到房屋赔偿以后,如果你还想继续使用这块土地,那么你就要像这块地的使用权拥有者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进行相应的协商。
当然房屋拆迁以后呢,土地还是归集体所有,但是作为宅基地,它是原来村民应该拥有的,他拥有使用权。所以说房屋拆除以后,这块土地按道理来说是要把使用权还给别人的。
第2个回答  2022-06-22
如果是别人的宅基地上面建房,那你这是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拆了的话,是需要归还他人的土地的,毕竟不能够非法占有他人的土地
第3个回答  2022-06-23
我觉得如果你是在别人的地上盖了房子的话,那么房子拆了,你肯定要把地还给人家,房子是你的,但是地基是人家的呀,好借好还嘛
第4个回答  2022-06-23
那肯定要还啊,土地所有权在别人手上,你没买断就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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