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般选择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是在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吗?

我经历过好几次试用期三个月,为什么企业一般选择在试用期最后几天宣布试用期不过,而不是第一个月第二个月,是在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吗?

对,是在故意使用廉颇劳力,因为不用开支工资剥削劳动力一批一接着一批,一年下来该接约多少工资,并干些伤天害礼事,纯翠故意的:所以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20
如果企业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告知你试用期不通过,那么有可能是企业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
你要保留在这上班的证据。去劳动局告他们,没有签合同可以告,还需要给你补偿试用期间的五险费用。
以后再找工作的试用期长的不考虑。如果是很重要的工作,试用期长也无可厚非,但是不是特种重要的工作,压根不用那么长的试用期。
第2个回答  2021-11-20
公司可以在试用期结束前三天告知员工是否通过试用期,如员工不通过适应期,需提供员工不符合试用期的证明,否则仍然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3个回答  2021-11-22
对于这种滥用试用期的企业,应该网上曝光,同时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也要想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社保。
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没有试用期的。如果按照试用期支付工资,要补发工资,参照转正后的工资补发差额
第4个回答  2021-11-20
试用期工资是比较低的。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这个公司明显的想使 用廉价劳动力。追答

试用期工资是比较低的。如果公司在试用期,最后一天辞退员工这个公司明显的想使 用廉价劳动力。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