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弥补。
以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为例,“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每学期末统计认定1次,统计认定结果在学生中公布,便于次学期的学习延续,学分奖励结果每年评定并应用1次。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励学分申请表,交班级辅导员评价并核实完成期数,评价结果交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后报至校团委复核认定,最后报教务处登录学分。评定依据按照团省委系统当期参加的学生名单为准。所获学分经学生提出申请,经教务组织认定后可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
“青年大学习”的相关要求规定:
1、应学内容每缺1期扣减综合素养分2分。一学期内,未学习期数累计达4期及以上者,在扣减相应的综合素养分基础上,取消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2、学校团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学院奖励学分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凡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学分,并视情况给予相关当事人考核扣分、通报批评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