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1、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就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3、管辖权异议的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